NARRATIVE PRACTICE
on the ISLAND
活在島嶼的敘事-《電影》說動人的故事

場景經驗

面對充滿資訊的世界,人類已經習慣「概念化」地去把握世界,自動地將所遇見事物,轉成可以快速理解的模組,也就放棄了重新觀察的機會。所以,一座陌生的教堂,一次探索、兩次見面,慢慢成為熟悉,在自己的內在轉成模組。就覺得:我認識(或知道)這座教堂了。
我想這是人類的設計,此種運作方式可以處理大量生活資訊,但卻也要付出代價,就是我們可能「不再重新經驗或探索那些我們以為知道的事物」。
那天德淳因為等朋友的時間,重新好好看了教堂,看看屋頂,看看屋頂瓦片的排列,想像當年的工人要如何有次序的完成這種派列方法,於是,德淳重新和這教堂相處。
這種相處讓教堂不再是快速沒有感覺之物,那個時刻人和教堂才真正進入一份關係。
活在島嶼的敘事-《電影》說動人的故事
人,可以和一個所遇見之物真正進入一份關係,其實就是充滿幸福的時刻。這和我閱讀到許多靈性修行者所談的:透過有覺知的狀態和世界建立關係是很接近的;這也和詩人寫詩前要與描寫之物所建立的關係,是很接近的。
這些,德淳將其稱為「場景經驗」。而描寫場景經驗,人可以重新知道自己看見什麼、聽見什麼,而不是讓概念遮住我們的眼睛和耳朵(造成進一步的身心殘障)。
動人或者人要被觸動,都要回到這個地方:感官要能先打開,心要先能安靜下來,進入某些細節之中,我們才能真正駐留在那個現場。

神秘的連結

我們遇見的是景物,但放著的是心情。或者反過來也成立:我們的心情常能找到景物來描寫,把心情寄託景物之中。
因此雨天傳遞了思念的感受,大山放送了神聖的特殊經驗。人和世界之間不可分的交流,也就開始了。這是人敘說的方式,也是文學和電影的方式。這種敘說方式,把原本不一定有連結的現實和非現實、內在與外在,有意識有情感的組合了起來,於是,故事就有了動人的成分。

真正的參與我們的經驗

在商業運作裡,動人的故事其實也有些模組,很像是公式,用來打動人心。就像是許多電影不論透過什麼情節安排,都在強調付出或犧牲。例如為國家犧牲、為孩子付出,這些主題一直被放到很多電影裡,藉此感動人。但若想身為一個清醒的觀眾,得要清楚,這些可能是被刻意安排的教誨或倫理教條。事實上,生命裡的動人時刻,更常存在那些看來微不足道的平凡時刻,是父母推著生病的孩子走出病房一起曬著太陽的那個片刻;是安養院的老人家聽到歌手歌聲時流下眼淚的那個時刻;或是因為一道熟悉的食物,想起親人相聚烹煮的時光細節,而當時他們都還在,還年輕美貌。
我們必須越過模組,真正的參與我們的經驗,感動必須是回到自己身上的,這樣的故事,才能擁有真切的那份動人。

精巧結構

創作,常常是把很多元素重新組合,用一種精巧的結構來呈現所要描寫之物。
上面這兩張照片是從廚房垃圾桶中撿起的洋蔥,他每個時刻都在為我演出。 而我也用相機記錄他在時間中的變化。
每個人內在都有許多抽屜,儲存這些「多種元素」,讓我們得以用自己的方式創作故事。所以,我們若能越過模組,重新和許多自己關心的經驗「相處一下」,得到一些體悟或動人的感受,放回抽屜,改天將成為我們描寫某段經驗的重要材料。
那什麼叫做「精巧結構」?精巧結構的用意是什麼?
精巧結構會讓我想到作品,這是作品和原始經驗很不同的地方。我最近正在整理一份講義,談著「作品與人的關係」。生命經驗其實是連續的,但人卻常需要用一個一個的作品來區分出連續經驗中的某些段落,否則,我們將沒有一個方式來凝視我們的生活,也就是會變成「有體驗卻無法凝視」的狀態。
體驗絕對是非常重要的,但對於認識世界、認識自己這件事情,無法凝視將無法描寫與敘說,於是,作品成為我們從一整團朦朧經驗中抽身回看的方式。
當然,在人與人的關係之間,作品同時也包含著表達、接收與溝通的目的。所以一個精巧的結構,可以更容易把人帶進「想要描繪的那個經驗中」以及「容易保存」。所以我們知道一部登山的紀錄片不等同於登山的那六十天,但卻讓人可以用某種方式一再回到這經驗裡凝視或觀看,在素材中重新發現自己最在乎的「精髓」。甚至過了三十年後,記憶已逐漸遺失,但這作品還可以成為我們返回的線索。

2023年4月我和德淳討論著「電影的力量」,我們有一段對話

德淳:人很重要的是要透過某些方式凝視某個經驗。
錦敦:我想這也是人敘說的重要目的。
德淳:創作即是「用精巧的結構」,讓人可以凝視那個經驗。
錦敦:什麼是精巧的結構?
德淳:故事會有個動機(緣起),例如外婆發現孫子殺了人,該怎麼處理?要讓孫子去自首嗎?還是用錢保護整件事?好大的人生衝突。說故事者隨著這動機之後,透過情節安排來推動故事的變化,藉此呈現創作者想說的主題。創作者就是在這些結構裡,透過安排層次、掌握節奏、排列組合,安排出一種神秘連結。所以電影創作者會在不同的藝術形式(視覺畫面、音樂、文字….)、不同情節段落(剪接),一再地把原來的劇本拆開重組,成為人「想如此凝視的那個經驗」的那個作品。(這一段是錦敦從多次對話中加上自己文字所整理的,並非當下對話的原版逐字稿)
說故事其實是一種鍛鍊,精巧的結構像是創作者的一種自我完成:從與不同經驗細節的相處,將這些相處經驗存放於創作者的抽屜中;當想描寫的經驗一出現,就開始打開抽屜,不斷地解開、組合,來靠近想要描寫的經驗。我想這過程是精煉、也是玩耍,故事也會因此更動人。

請問導演

回到電影這個形式。這個時代因為手機,人好像掌握了許多紀錄的技術,我們有機會使用手機開始記錄、重組、說故事。我看半年前女兒自己一個人第一次自己搭車回高雄,一個人過夜,找同學。
女兒回台東後的一週,和我分享了一段短短影片。原來女兒用了三個小時,將這過程錄影、照相的材料,安排出時間序、加上字幕、配上音樂,成為這個幾分鐘的短片。我看起來其實有像是紀錄片的味道了。
即使不談「深刻」或「反思」,人在創作過程好像得到的那個樂趣就可以是目的,甚至有時候談深刻與反思,孩子就不願意玩了。
我想請問德淳的是:
其實常能在現在的年輕人的生活上看到他們用電影或紀錄片的形式記錄著自己的經歷,並發表。顯示這種創作方式與門檻都更親近人了,如果從這裡當一種基礎,我們要帶一群國中生做這件事,讓他們得以透過創作來對自己或對世界有凝視的經驗,德淳會想怎麼做?可以怎麼開始?
德淳說:
我會請他們先回去錄音,只有聲音,可能錄了半小時,回來我會請他找出他最有感覺的那一分鐘的錄音。
接著請他們再去拍照,可以拍很多照片,然後,回來挑出少少的幾張,來說這一分鐘的這些話。
接下來就是文字,可以寫詩、寫些文字。
最後再把這些元素找個方式組合一起,人就更有機會透過這些材料的安排、重組來描繪自己某段有感覺的經驗。

自己的戲自己拍

其實,每個人的內在世界,故事是如電影般的存在。聽故事時,我們的內心自然會出現場景、人物表情、聲音、觸感….等,比被拍出來的電影更精緻動人。所以重要的不是去看「別人」的電影,而是鍛鍊「自己」的內在能如電影般的,好陪著自己一再回到生命那些動人的時刻。
活在島嶼的敘事-《電影》說動人的故事

我們還在慢慢長大中

第二期我們談的主題,是敘事治療和兒童少年工作的種種,但因為過程出現曲折,我們還在慢慢長大中。